105年土地法規
105年不動產估價
105年不動產經紀法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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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申論題部分:(50 分)
不必抄題,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,於本試題上作答者,不予計分。
請以藍、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。
一、甲乙為多年好友,甲於民國(下同)85 年 1 月 1 日向乙借款 500 萬元,未約定清
償期,並於同日以 A 地設定 500 萬元普通抵押權予乙。詎甲於 104 年 10 月 31 日死
亡,甲的唯一繼承人丙於 105 年 1 月 20 日為辦理遺產稅申報而調取A 地土地謄本, 始發現 A 地上有乙之 500 萬元普通抵押權,丙以該借款債權已逾消滅時效,且該抵押權亦已消滅為由,向乙起訴請求塗銷抵押權。問:丙之起訴有無理由?(25 分)
二、甲為 A 公寓 5 樓之區分所有權人,其將該公寓頂樓搭建鐵皮屋並隔成三間房間使用(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),長期以來 A 公寓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並無反對意思,今甲將該 5 樓及頂樓鐵皮屋出售予乙。問:甲於 A 公寓頂樓搭建鐵皮屋之使用權源為何?(12 分)甲乙間就該鐵皮屋之買賣契約是否有效?(13 分)
不必抄題,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,於本試題上作答者,不予計分。
請以藍、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。
一、甲乙為多年好友,甲於民國(下同)85 年 1 月 1 日向乙借款 500 萬元,未約定清
償期,並於同日以 A 地設定 500 萬元普通抵押權予乙。詎甲於 104 年 10 月 31 日死
亡,甲的唯一繼承人丙於 105 年 1 月 20 日為辦理遺產稅申報而調取A 地土地謄本, 始發現 A 地上有乙之 500 萬元普通抵押權,丙以該借款債權已逾消滅時效,且該抵押權亦已消滅為由,向乙起訴請求塗銷抵押權。問:丙之起訴有無理由?(25 分)
二、甲為 A 公寓 5 樓之區分所有權人,其將該公寓頂樓搭建鐵皮屋並隔成三間房間使用(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),長期以來 A 公寓其他區分所有權人並無反對意思,今甲將該 5 樓及頂樓鐵皮屋出售予乙。問:甲於 A 公寓頂樓搭建鐵皮屋之使用權源為何?(12 分)甲乙間就該鐵皮屋之買賣契約是否有效?(13 分)
民法概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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