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年不動產估價
106年不動產經紀法規
106年民法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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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申論題部分:(50分)
不必抄題,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,於本試題上作答者,不予計分。
請以藍、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。
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,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。
一、稅捐稽徵機關對於土地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為何?又,土地增值稅得重購退稅之情形為何?請依土地稅法之規定,分別說明之。(25分)
二、試依區域計畫法之規定,說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結構為何?又,依土地稅法之規定,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地價稅如何課徵?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,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方式為何?以上三問,請依序分別說明之。(25分)
不必抄題,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,於本試題上作答者,不予計分。
請以藍、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。
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,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。
一、稅捐稽徵機關對於土地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為何?又,土地增值稅得重購退稅之情形為何?請依土地稅法之規定,分別說明之。(25分)
二、試依區域計畫法之規定,說明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之結構為何?又,依土地稅法之規定,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地價稅如何課徵?依都市計畫法之規定,私有公共設施保留地之取得方式為何?以上三問,請依序分別說明之。(25分)
土地法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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