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0年土地法規
110年不動產估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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甲、申論題部分:( 50分) 不必抄題,作答時請將試題題號及答案依照順序寫在申論試卷上,於本試題上作答者,不予計分。 請以藍、黑色鋼筆或原子筆在申論試卷上作答。 本科目除專門名詞或數理公式外,應使用本國文字作答。
一、甲與乙共有一筆土地,甲持分 2/3,乙持分為 1/3。乙分別於 99年 1月 28日、 99年 8月 10日、 99年 9月 8日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與丙、丁、戊等人。嗣後甲與乙於 110年 3月 18日訴請法院分割,兩人並因此取得因分割而形成單獨所有的土地,而上述三筆抵押權按應有部分比例移轉到甲與乙之土地上。甲不服該抵押權移轉到自己分得單獨所有的土地上,遂向法院起訴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。請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?( 25分)
二、甲為了避免債主追討以及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不動產,而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進行土地買賣。乙因此取得甲所有之 A地,並且完成移轉登記。乙於 99年 1月 28日死亡、其子女丙與丁於 99年 2月 2日辦妥繼承登記。請問 丙丁何時取得 A地所有權?又嗣後甲向丙與丁請求塗銷登記,返還其所有之土地,請問 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?( 25分)
一、甲與乙共有一筆土地,甲持分 2/3,乙持分為 1/3。乙分別於 99年 1月 28日、 99年 8月 10日、 99年 9月 8日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與丙、丁、戊等人。嗣後甲與乙於 110年 3月 18日訴請法院分割,兩人並因此取得因分割而形成單獨所有的土地,而上述三筆抵押權按應有部分比例移轉到甲與乙之土地上。甲不服該抵押權移轉到自己分得單獨所有的土地上,遂向法院起訴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。請問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?( 25分)
二、甲為了避免債主追討以及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其不動產,而與乙通謀虛偽意思表示進行土地買賣。乙因此取得甲所有之 A地,並且完成移轉登記。乙於 99年 1月 28日死亡、其子女丙與丁於 99年 2月 2日辦妥繼承登記。請問 丙丁何時取得 A地所有權?又嗣後甲向丙與丁請求塗銷登記,返還其所有之土地,請問 甲之請求是否有理由?( 25分)
民法概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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